住院须知(小儿科)
尊敬的各位家长:
您好!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医,并预祝您的宝宝早日康复出院!为了给您的宝宝及他人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和休养场所,办完住院手续后请您细阅本须知。
1、您应向医务人员如实的提供您宝宝的真实姓名、健康状况、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。
2、根据法律规定,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时,应当由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签署同意书。这些文书经双方自愿签署,具有相应法律效力,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3、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并配合治疗。您有权拒绝任何检查、检验、药物或治疗方法,但必须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。
4、当孩子身体出现不适情况(胸闷、憋气、心慌、呼吸困难、烦躁、头晕等病情变化)或者生活需护士帮助时,请随时呼叫医务人员。
4、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,以免发生意外,擅自离院及外宿者发生的一切意外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。请保管好自己的款物,看护好孩子,尤其是婴幼儿,严防被拐骗盗卖。
5.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、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。
6.为确保安全,严禁在病区、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、酒精炉、煤油炉。我们备有脸盆、茶缸、暖瓶等生活用具,如需要,请向护士说明购买。锅炉房内可为您加工饭菜并免费提供开水。
7.个人的机密文件、现金、证件等贵重物品,请自行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,防止丢失。请看护好您的宝宝,严防被拐骗盗卖。
8、医院谢绝向工作人员馈赠礼品或者“红包”,如遇到医务人员向您索要或接受礼品、“红包”,或者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、医疗和护理质量、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,欢迎您到办公室或拨打监督电话进行投诉,我院将按规定处理,投诉电话: 6441943 6927807
感谢您及家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合作,祝您的宝宝早日康复出院!